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先於立遺囑人死亡,這樣遺囑還有效嗎?
我們常說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個先來,在生活中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例子也不少,不管是哪一種,對每一個家庭來說都是重大的變故,在傳統的社會裡很多人認為立遺囑是非常不吉利、觸霉頭的,但隨著時代的演進,大家開始漸漸對遺囑改觀,開始了解遺囑對保障心愛的家人的重要性!
我一定要立遺囑嗎?
立遺囑是為了自己的財產可以在我們過世以後,依照自己的意願,留給我們想要給的人,也就是遺囑繼承人。通過立遺囑,設立好遺囑繼承人除了可以決定誰繼承我們的財產外,還可以安排財產的分配和管理,現在因應遺囑的配套方案也很多,如:遺產信託等等。讓我們確保家人、朋友或慈善組織可以得到合理的遺產分配,也能夠減少親戚之間的糾紛,避免很多八點檔的戲碼,在我們生活中真實上演。
另外,這樣的方式也能夠帶給遺囑繼承人安全感,以表對遺囑繼承人的關心和愛,「即使我不在了,我還是想保障你的未來」。當然遺囑除了財產分配,另一個重要的功能是可以規劃自己的葬禮和遺體處理方式,生前契約也算是其中一種遺囑了!也越來越多年輕人傾向於樹葬,甚至海葬,確立遺囑就可以免去被家人強制安排。
遺囑的繼承人與執行人會是誰?
「遺囑繼承人」可以隨便我指定嗎?我想留給閨蜜、未結婚的另一半可以嗎?法律規定遺囑繼承人必須要是親屬,像是子女、配偶、父母,這樣的規定看起來對很多沒有結婚的伴侶看似不公平,但其實也是為了避免謀財害命的可能,雖然如此年輕女性藉由和年長男性結婚,取得伴侶身分,獲得遺產的案例也是不勝枚舉。
在選擇遺囑繼承人時,首先我們要先了解應繼分和特留分,這兩個很重要的概念。
應繼分:遺產分配的基礎,以繼承人法定分配比例為依據,比例為總遺產的50~100%。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按繼承人間協商後分配,但如果氣盛人們無法達成共識,則會依照法律規定的應繼分作分配。
至於「執行人」又是誰呢?則是指我們在遺囑中指定的人,負責保障遺囑會真的被執行的人,相信大家過去都在影視作品中看過,把遺囑交給信任的兄弟,結果遺產被霸佔,自己的子女只能過上辛苦的日子,等待報仇雪恨的機會吧?所以現在的執行人通常是委託專業的律師,專業的律師可以提供遺囑內容的建議,並可以協助確定合適的資產管理方案,或資產轉移計劃。如果是選擇成立遺囑信託,那麼執行人一般為信託管理人。
如果遺囑繼承人或執行人,比我們(立遺囑人)先死亡怎麼辦?
在一般情況下,如果遺囑繼承人或執行人先去世,遺囑還是保有法律效益的。但對於不同種類的遺囑,法律的規定大不同,常見的遺囑種類有三種:
- 「遺贈」:如果我們在遺囑中指定了某些財產或資產要贈送給某個人,但這個遺囑繼承人先去世了,那該遺囑就不再有效。除非,遺囑中有明確指出,遺囑繼承人比我們先去世,這些遺產要轉讓給誰,但這樣的情形並不常見。
- 「死因贈與」:死因贈與聽起來很複雜,其實就是我們最熟悉的當我們死亡時,將遺產轉移給特定遺囑繼承人,而繼承人如果在我們之前死亡,那麼這些贈與就不再有效。
- 「保險金受益人」:我們在簽訂保險契約時,都會指定保險受益人,如果受益人先被保人死亡,需要向保險公司更改受益人,如果沒有,則會按照保險公司的條款進行分配,常見情況是按照法定繼承人的分配規則分配。
其實單看遺囑的執行上,遺囑執行人的死亡並不會影響遺囑的執行,如果原本是委託某一位律師,一般會由同律師事務所的其他律師承接,但在遺囑繼承人去世的情況下,遺囑雖然還是有效,但如何讓其遺囑有效並依我們所想的執行,還是要向專業的律師洽詢,每個人、每個家庭最合適的安排一定都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