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期限是多久?N個常見遺產繼承順位分配問題Q&A
「遺產」向來是人們熱愛的話題,遺產多少?繼承人是誰?有沒有爭奪財產?知名人物過世時,遺產分配更總是掀起話題,像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時,留下遺囑指定將百億遺產全留給小兒子,現今的星宇航空創辦人張國煒,使其他兒子向法院提出遺囑無效訴訟案,兄弟鬩牆鬧得人盡皆知。
爭奪龐大遺產容易造成家族失和,即使是尋常百姓家,因遺產分配不均使兄弟姊妹對簿公堂也十分常見,關於遺產,每個人都有問不完的問題,哥哥可以繼承妹妹的遺產嗎?遺產分配一定要以遺囑為準嗎?法律又是如何規定呢?如果你正為遺產繼承相關問題傷腦筋,本篇文章將替你找到解答!
Q:遺產繼承期限是多久?
A:就算繼承人為了遺產分配吵得不可開交,法律的時限也不會等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日起的六個月內,繼承人必須攜帶遺產稅申報書及相關文件向被繼承人戶籍地的稅務機關辦理遺產稅申報,逾期必須繳納罰鍰,每超過一個月就要繳一倍的罰鍰,最高可達20倍之多。
土地及建物等不動產類遺產,則依據土地法必須於六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逾期也必須繳罰鍰,超過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地政機關會先公告三個月並再度通知繼承人申請登記,若依舊沒有人登記,不動產將會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而後由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收入代管10年之後收歸國庫。
Q:法定的遺產繼承順位如何安排?
A:依照民法1138條規定,被繼承人的配偶為遺產分配的當然繼承人,配偶分完後的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或孫子女),接著依照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的順位進行繼承。
Q:遺產分配一定以遺囑為準嗎?可以指定繼承人嗎?
A:按照下方表格計算,在被繼承人未留遺囑的狀況下,遺產會依據應繼分分配,繼承人可以在遺囑中自行分配遺產,或指定將財產全留給某一人,但其他繼承人仍可以保留一定比例的特留分。
舉例來說,先生已過世,擁有一兒一女的李阿嬤留下兩百萬元,如果沒有指定繼承人,就由兒女按照應繼分各分得一百萬,假設兒子比阿嬤早離世,孫子女則可以繼承父親的一百萬。如果阿嬤留有遺囑,要將財產全部留給兒子,女兒也可以主張特留分,以應繼分一百萬的1/2去計算,可以得到五十萬。
| 繼承人 | 配偶 | 直系血親卑親屬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
| 應繼分 | 依照繼承順位
有不同比例 |
配偶與子女均分 | 配偶1/2
父母1/2 |
配偶1/2
兄弟姊妹均分1/2 |
配偶2/3
祖父母1/3 |
| 特留分 | 應繼分的1/2 | 應繼分的1/2 | 應繼分的1/2 | 應繼分的1/3 | 應繼分的1/3 |
Q:無人繼承的遺產該怎麼辦?
A:當遺產沒有繼承人,或所有繼承人皆拋棄繼承時,依據民法規定,會由親屬會議或是法院選任出遺產管理人,負責管理遺產並在三個月內整理好遺產清冊,釐清被繼承人財務狀況,向法院聲請對債權人及繼承人的公示催告,找出繼承人、債權人、受遺贈人並處理後續事宜,當繼承人搜索期限及清償債權期限屆滿後,依然沒有人承認繼承,所有遺產將收歸國庫。
看完以上的介紹,是否對遺產繼承有更深入的了解呢?其實,與遺產相關的法律再怎麼複雜,都不會比人心來的更複雜,繼承人之間與其彼此猜忌,不妨諮詢或委託律師事務所,由專業人士協助辦理,避免損及自身權益與家族和氣。